吉他的起源

 

魯特琴(Lute)是最古老的樂器之一,最早見於四千五百多年前古代美索不達米拉的圖畫中。較早期的西方魯特琴則於公元711年至1492年之間,由統治西班牙的摩爾人傳至歐洲。魯特琴的名稱,源自阿拉伯語”ud”,原義為木。魯特琴大師是歐洲各國宮廷中備受歡迎的人物,原因是這種撥弦樂器的優雅音色,既適合獨奏,也適合為中世紀的吟遊詩人伴奏。兩個世紀之後,德意志籍巧匠移居義大利,在波倫亞、威尼斯、帕多瓦、羅馬等地建立製造魯特琴的集中地。當時魯特琴約有七種大小,以配合各個吟唱的聲部。最近代的魯特琴則有四種大小,即高音、中音、低音和極低音,其中以中音魯特琴最普遍。

魯特琴流行了好幾百年之久,直至18世紀時雖然仍有製造,但是全盛時期已告終結,到20世紀魯特琴重新流行。在英格蘭,多爾梅奇(ArnoldDolmetsch)從事製造和教授彈奏魯特琴,還舉行過許多音樂會,專門演奏魯特琴和其他古樂器。現今,拉姆齊、魯利、斯潘塞等魯特琴家灌錄了不少魯特琴音樂。

十三世紀由阿拉伯人傳入西班牙後遂風行一時,至今仍屬西班牙最普遍的樂器,名演奏家也多出自該國。十八世紀時,音樂家海頓、舒伯特等都曾為吉他寫曲,貝多芬稱它為「袖珍管弦樂隊」。美洲開發時期,更普及各地,西部拓荒者夜間圍著營火,一面彈著吉他,一面跳方塊舞,其樂融融。百年之後吉米﹒羅杰士把結他用在黑人的靈歌中,它又成了新時代的心聲。直到一九三五年查理﹒克利士開始使用電吉他,從此開拓了一片新的音樂領域。

時至今日,由於披頭四與許多歌手們的經營,造成世界各地吉他風行的熱潮,使之成為現代音樂中的重要角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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